我愛上瞭一個和我不同時空的女孩。
我是個怪孩子。
其實我並不這麼覺得,隻不過是被周圍的人從小說到大而已。
或許是因為他們總能看見我一個人自言自語或是對著空氣說話的樣子吧。
直到現在我仍記得我剛出生的樣子,當然也記得因為我降臨到這個世界後不哭不笑所以被父母當作怪胎的事情。我不怪他們,至少他們把我帶到瞭這個世界,讓我能看到她,我就很感激。
5歲,我第一次見到她,那個時候她還是大姐姐的模樣。她說她是死神,能看到她的一般來講不是超能力者就是即將死去的人。我問她我是哪一種。她搖搖頭,說很奇怪,你兩類都不是。
她走的很突然,像出現時一樣,可是她出現在我心裡後,便再也無法離開。
6歲,就在我畫滿她畫像的畫稿被媽媽驚恐之餘全部燒掉之後,我第二次看見瞭她,她蹲下身,替我擦去滿臉的淚,輕輕開瞭口:第一次見你哭呢。
16歲,我已經習慣和她在一起玩耍聊天的日子,習慣瞭被嘲笑被侮辱被躲避被孤立的日子。媽媽還是會經常把我放在桌子上她的畫像撕得粉碎,她也經常勸我不要再畫,哪怕是畫好之後藏起來……可是我不願意,唯有她,是我不願雪藏的秘密。
17歲,我又一次因為見到她和她說話而讓面前的人落荒而逃,她會說對不起,我會等兩秒再轉過身笑著搖搖頭,因為我不願讓她看到我難過的樣子。
我已經有這個世界上最漂亮的朋友瞭啊。
……不,我們,不在同一個世界。
20歲,我褪去青澀,微笑已經成為臉上凝固不掉的存在,再看到她,也不像從前那樣臉紅心跳,我隻知道,這個女孩,要用我的生命去守護。她稍仰起頭看我,輕笑著天,可是看到你現在的樣子,我終於知道為什麼你會看得到我瞭。
為什麼?說:自從我成為死神,我的生命就定格在17歲,而我的記憶,也隻停留在我活著的最後一刻。
她將手指放在我的唇間,低下頭:秘密。
21歲,她離開我整整一年瞭,我沒有去找,因為我知道,若是她不想見我,那即使我穿越時空,也仍舊沒用。
22歲,我偶然間看到瞭收藏鋪裡22年前的報紙,別問我為什麼,隻是被一張照片吸引瞭,那可以說,就是我的照片吧。我終於知道瞭真相,幹澀的嘴唇張瞭張:海欣。
於是我再一次看到瞭她,沖她笑瞭笑然後拿起桌上的匕首刺向自己心臟,她怎麼可能攔住我,我們是兩個時空的啊。隻不過我失信瞭,我答應過自己,這輩子都不要她流淚的。
兩個時空太累瞭,還是讓我們活在同一時空吧,我想……親親你的臉。
22歲,我死瞭。
22歲,我成瞭靈魂,終於和她同處一個時空,終於可以,感受到她的溫度。
22歲,我的人生定格在瞭22歲。
我不知道冥界中不許發生愛情的規定,也難怪我不知道,因為這一條,是針對死神的。
她被死神長處以光刑,也就是被最灼熱的陽光照到魂魄皆散,我不難過,我知道她也不難過。
第一次覺得陽光是如此可怕的東西,我陪著她漫步在陽光大道,不去看她的雙腳融化成粉,不去看自己的後背露出白骨,我們彼此的眼中,隻有雙方。
喂,都快消失瞭,還不讓我親親你的臉啊?
不要。
嗯?
她的唇涼涼的,我頓時感覺不到太陽的溫度瞭,等睜開眼,她已經消失不見,可怎麼唇還是涼涼的,噢,原來那是我的,或是她的眼淚。
陽光不知什麼時候暗瞭許多。
死神長說:天意啊,從今天起,你就是新的死神,海欣,她現在應該已經投胎瞭吧。
……
後記
我發現自己愛上瞭一個和我不同時空的男孩。
我忘記是什麼時候見到的他,應該是5歲吧,可是好像隻有我能看到他,我知道他也在看我,可他卻不和我說話,很突然的就走瞭,像來的時候一樣。
今年,我17歲瞭,12年過去瞭,我發現我隻能越來越想念那個隻出現一次的男孩,我好想聽到他能溫柔的對我說一句話。
讓我親親你的臉吧,海欣。
END
作者:金沐寒
微博: @好男人金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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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nal From: 音樂故事 | 我愛上瞭不同時空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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